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2-11-11
11月11日,中来股份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中来股份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中来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拟将其持有的9.7%股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浙能电力,同时将其持有的10%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3年。上述股份转让完成、表决权委托生效后,浙能电力将合计控制中来股份19.7%表决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间,中来股份控股股东林建伟、张育政曾披露拟通过协议转让股份及表决权委托方式,与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道得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次筹划变更控制权,后均终止。
关注函指出,要求上市公司核实说明林建伟、张育政多次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历次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过程及终止的具体原因,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是否审慎,有关不确定性因素在本次交易中是否仍然存在,并充分提示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林建伟、张育政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中来股份20.25%的股份,持有中来股份10.25%的表决权。就此,关注函要求相关方说明林建伟、张育政仅向浙能电力转让9.7%股份的原因;核实说明受让方是否具有进一步巩固控制权的措施及其具体安排,林建伟、张育政仍持有10.25%的中来股份表决权的是否有利于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
同时,关注函要求相关方补充说明林建伟、张育政已到期和未来一年到期的债务情况,相关偿付情况和拟应对措施;核查并披露其是否存在股权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涉诉情况。
此外,关注函要求浙能电力结合自身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收购中来股份的目的及后续经营整合安排,是否具备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行业经验及管理能力,是否计划长期维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2021年5月以来,中来股份多次对外披露大额投资计划,合计金额达到204.82亿元;2021年上半年末、年末、2022年上半年末,中来股份货币资金余额不超过30亿元,资产负债率从57.63%上升至71.61%。
就此,关注函要求相关方补充说明中来股份持续对外投资的原因,是否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相关资金安排是否落实,对外投资是否稳健可行,并补充说明相关投资项目截至目前的具体进展,是否存在停滞或进展缓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