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公布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300393)及董事长、董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中来股份今年6月29日在自家公众号发表文章《整县开发|中来与华为联合打造整县分布式光伏全场景解决方案》,文章称“此次与华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为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量身打造了专业的全场景解决方案”,这样的文章标题加这样的文内表述,自然让投资者认为是公司与华为的深度、战略合作,引起股价连续两天涨停。深交所查明,只是中来股份子公司中来民生根据业务需要向华为采购数字能源技术和电力电子技术相关产品”,试点县项目的战略投资方和资金筹备、项目建设、并网和运维等相关责任均由中来民生承担。晓编认为,中来股份这样的宣传属于典型的误导性陈述。把普通的购买产品行为,表述为与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按中来股份的逻辑,搞运输的上市公司购买几辆特斯拉,可以鼓吹为与特斯拉强强联合了!
2021 年 6 月 29 日,中来股份通过微信公众号、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等方式,发布与华为合作相关信息。6 月 29 日和 30 日,中来股份股价连续涨停,并触及股价异常波动标准。中来股份于 6 月 30 日晚间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于 7 月 4 日晚间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关注函回复公告》)。
一、关于整县分布式光伏全场景解决方案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中来股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中来与华为联合打造整县分布式光伏全场景解决方案》,称与华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为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量身打造了专业的全场景解决方案”。
中来股份在《异动公告》中称,“本次与华为推出整县分布式光伏全场景解决方案”,“拟依托公司的高效电池组件产品及华为的逆变器产品、数字化能源技术等,协助整县试点地区制定整县光伏技术方案”。但根据中来股份《关注函回复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民生)仅是“根据业务需要向华为采购数字能源技术和电力电子技术相关产品”,试点县项目的战略投资方和资金筹备、项目建设、并网和运维等相关责任均由中来民生承担。中来股份未如实、完整地披露与华为合作的实际情况,存在误导性陈述。
二、关于?24 小时绿电系统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中来股份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称,“公司和华为合作的24 小时绿电系统已经联合发布,在高端户用市场有应用,未来会在绿电系统的基础上携手推进‘行业绿电光储一体化’”。但根据中来股份《关注函回复公告》,中来民生负责提供 24 小时绿电系统的电池组件、安装辅材、系统集成设计,仅是“根据市场开拓和订单情况向华为采购逆变器、优化器、储能设备、发电用电系统设计与管理等产品及服务”;2021 年上半年,中来民生 24小时绿电系统处于起步推广阶段,累计完成销售约 50 万元,截至2021 年 6 月 30 日,中来股份累计开发 24 小时绿电系统的意向客户 200 余户。中来股份既未在互动易中准确、完整地回复 24 小时绿电系统的具体合作模式和实际经营情况,也未在《异动公告》中如实披露相关情况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中来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8.1 条的规定。
中来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建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对中来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中来股份董事会秘书李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7.3 条的规定,对中来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 条、第 12.6 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六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建伟、董事会秘书李娜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交所问询函曾质疑公司发文的原因和动机
公司股票 6月28日收盘价8.58元/股,公众号文章6月29日发布当天及次日,公司股价均是大涨20%,两天合计涨幅44%。6月30日收市后,深交所向公司发送问询函。问询函特别指出:你公司于 6 月 10 日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发行价格通过询价方式确定,该预案已于 6 月 25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说明你公司 6 月 29 日在公众号发布相关文章的原因和动机,在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以及互动易的回复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业务的实际情况,发布前是否结合市场热点审慎评估相关内容可能对公司股价的影响,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问询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与华为就整县分布式光伏、24H 绿电系统等业务开展合作的具体方式、是否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是否为排他性协议,相关业务在 2020 年产生的收入、净利润金额及占比,并结合在手订单及预计新增订单情况测算相关业务对公司 2021 年业绩的影响,同时充分提示业务相关风险。”
中来股份于2014年9月12日上市,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背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5年,营业收入总体向上,从2016年的13.88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50.85亿元,但净利润却波动较大,2016年1.65亿元,2017年上涨到2.59亿元,2018年又下降到1.26亿元,2019年又上升到2.43亿元,2020年大幅下降到0.97亿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41亿元,同比增长14%,但净利润0.74亿元,同比下降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