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8-25
*ST长药公告,公司涉及与嘉兴骏鹰仓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已由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判决要求公司在第三人到期债权1.549亿元范围内向原告清偿相关义务,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82.125万元。本案涉案金额1.895亿元,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约82.13万元的影响。公司表示将持续披露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