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6-05-28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雪浪,证券代码:300385)于5月28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就其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ST雪浪需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超1693万元,同时支付相应罚息与复利。该判决尚未生效,公司仍处于上诉期内。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源于宁波银行无锡分行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ST雪浪此前已于2026年5月6日披露了该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根据最新收到的(2026)苏0211民初4108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ST雪浪需向宁波银行无锡分行归还借款本金16,780,256.96元,并支付期内欠息29,225.61元。此外,公司还需支付自2026年1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罚息和期内欠息之复利,两者计算基数分别为借款本金和期内欠息,利率均按年利率3.3%再上浮50%执行。案件受理费122,657元由ST雪浪负担。
若ST雪浪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司表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关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ST雪浪强调,目前判决处于一审阶段且尚在上诉期,最终结果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此外,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债权人预重整申请的备案登记通知,但预重整备案不代表正式受理重整,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成功与否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表示,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将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ST雪浪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