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3-05-12
5月11日晚,易事特(SZ300376,股价6.99元,市值162.7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的控制人何思模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思模立案。
对于信息披露的具体违规内容,公告并未透露。易事特称,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何思模是易事特的创始人,2018年6月之前,何思模是易事特的董事长、总经理。何思模辞职后,其儿子何佳接棒上任易事特的新董事长。截至今年3月底,东方集团直接持有易事特31.77%股份,系公司第一大股东。
5月12日上午,易事特开盘股价大跌,盘中最大跌幅一度达14.32%。截至上午收盘,易事特的股价跌幅达12.19%,市值较前一日收盘蒸发了超20亿元。
消息面上,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日前刚披露减持预告,后又迅速终止。5月4日,东方集团及易事特的高管于玮同时发布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东方集团及于玮计划未来4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东方集团拟减持不超过6982.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于玮计划减持不超过53.2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29%。
5月11日晚,公司在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的同时,也宣布东方集团及于玮提前终止股份减持的计划。
事实上,2017年8月,易事特及何思模也曾因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后来,调查结果显示,何思模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和“朱琦”证券账户高位卖出“易事特”股票,且未如实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何思模存在操纵市场及短线交易行为。2016年11月28日,易事特披露高送转预案提案后,公司股票连续多个交易日涨停。此后,何思模于2016年12月1日、12月5日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和“朱琦”证券账户卖出易事特股票,交易扣除税费后共计获利8301万元。
2014年至2016年,易事特年年都推“高送转”分红方案。2014年4月,易事特的总股本为8945万股,到2016年底,易事特的总股本增至超过5亿股。
今年1月初,易事特方面公告,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集团)、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东方集团及何思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广东恒锐拟向广物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易事特17.94%股份(约4.18亿股),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广物集团将取得对易事特的控制权,广东省人民政府将成为易事特最终实控人。目前,该股份转让事项仍在推进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