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09-08
乐居财经讯靳文雨 9月8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何宇先生、张晔女士的函告,自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9月7日期间,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62万股,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8.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6%。
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自主行权期于2021年8月24日开始行权,截至2021年9月7日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东方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