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1-22
*ST安控11月21日公告,11月21日,公司收到宜宾中院送达的(2022)川15破8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宜宾中院裁定如下: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