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4-05-30
irm41270465问ST汇金(300368)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本次因业绩追溯问题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按照公告,收到处罚决定书一年后可以申请撤销,贵公司一年后能否及时申请撤销,有无影响不能如期撤销的风险?
2024-05-28 22:10:12
ST汇金答irm41270465
您好,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时,已被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公司应当就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并提示风险”的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向市场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目前需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12个月申请撤销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感谢您的关注。
2024-05-30 16: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