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3-06-14
6月14日丨*ST光一(300356.SZ)公布,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96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6.3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收自收到上述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复核。2023年6月14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复核申请书》。根据《上市规则》第10.6.4条规定,深交所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复核申请文件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条规定,复核期间,深交所作出的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