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华网·新闻2025-03-24
联创股份(300343.SZ)收购子公司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终审判决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3月22日收到了山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调查显示,2016年至2019年期间,上海鏊投通过体外资金循环、购买虚假业绩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了系统性造假,累计虚增利润约5.1亿元。2023年10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上海鏊投法定代表人高胜宁等相关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中骗取巨额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
历史问题拖累了联创股份的市场表现,其股价自2022年11月的高点11.94元/股持续下滑,截至2025年3月21日,股价已跌至5.85元/股,跌幅超过一半。
3月22日,联创股份公告称,公司及7名责任人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半期间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前董事长李洪国等高管被罚。据调查,2017年9月,联创股份以现金收购上海鏊投50.10%股权,次年又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剩余49.90%股权,2018年12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鏊投正式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然而,监管发现,上海鏊投在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了系统性造假,导致联创股份的《交易报告书》信息严重不实。具体而言,上海鏊投在上述时间段内分别虚增营收1.83亿元、3.56亿元、1.04亿元和2.52亿元,占联创股份同期披露营收的比例分别为7.87%、12.86%、17.68%和15.92%;同时,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0.89亿元、1.77亿元、0.62亿元和1.28亿元,占比分别为31.32%、37.85%、120.18%和83.47%。由于联创股份自2017年11月起合并了上海鏊投的财务报表,因此其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及2019年半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
此次处罚中,上海鏊投前法人代表高胜宁因组织业绩造假,被认作联创股份违法的主要责任人,遭警告、罚款30万元及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联创股份前董事长李洪国因管理失职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被警告、罚款25万元并禁入证券市场5年。其他涉事高管如王蔚、齐海莹、胡安智、邵秀英及郝志健等也因未尽职被警告并罚款不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