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午间,ST开元(300338.SZ)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ST开元说明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未发生任何变化情况下,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后即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的具体认定依据;并请委托双方说明委托表决权的具体原因,委托双方如何保证自身权益,未来受托方行使表决权时与委托方利益发生冲突时的解决方案,是否存在因利益冲突收回表决权委托的可能性及合规性,委托表决权在后续股东大会投票、计票等方面是否具备可操作性,以及委托方和受托方是否存在后续股权转让或其他安排。
此前4月14日晚间,ST开元公告,蔡志华与江勇、江胜、赵君、中大瑞泽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江勇、江胜、赵君、中大瑞泽将其持有的公司4948.700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8%)的表决权委托给蔡志华行使。
公告显示,江勇、江胜、赵君、中大瑞泽于2020年4月13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江胜、赵君、中大瑞泽就需要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重大事项等行使股东权利时与江勇采取一致行动。原协议于2023年4月13日已届满,协议各方自愿继续维持原协议所确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江勇、江胜、赵君、中大瑞泽于2023年4月14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蔡志华持有公司13.98%的表决权。ST开元称,此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江勇变更为蔡志华。
紧接着,ST开元推出了锁价定增方案,蔡志华将进一步强化控股权。
定增预案显示,ST开元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180万股(含本数),发行价3.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102.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定增预案,蔡志华通过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照发行数量上限8180万股计算,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蔡志华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585.7002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9%。
蔡志华是谁?蔡志华生于1962年,为达志科技创始人,一度为达志科技实控人及董事长兼总经理。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随着达志科技原有主业面临一定的发展难题,蔡志华逐步“退位”。几经辗转,达志科技被纳入衡阳国资的麾下。2021年7月26日,汽车科技与湖南凌帕、上海凌帕签署《关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衡帕动力仍为达志科技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蕾变更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此前,衡帕动力与蔡志华、刘红霞签订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蔡志华、刘红霞出具的相关承诺。蔡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红霞无条件放弃且永久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且蔡志华、刘红霞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赠与任何第三方,应事先获得衡帕动力书面认可,且受赠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永久放弃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今年2月,达志科技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达志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3月23日,达志科技成功定增,衡帕动力对其持股比例由29.95%升至35.48%。
据choice数据,截至3月23日,蔡志华仍持有达志科技5350.769万股,持股比例31.16%,位列第二大股东。
同日晚间,达志科技公告,蔡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红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30.2015万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达志科技原主营业务以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为主,2020年通过兼并收购,公司开启了“表面工程化学品+新能源电池”的双主营业务的发展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ST开元也在谋求转型新能源。今年4月,ST开元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麓元匠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借助湖南中财开元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专业投资能力和产业整合能力,布局、培育及投资新能源领域的优质企业,于2023年4月6日与中财基金管理签订了《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之合作协议》。
对此,深交所还要求ST开元结合蔡志华持有达志科技股份情况、公司新能源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蔡志华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情形。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更能反映ST开元主营业务情况的扣非净利润已连亏4年。此前2019年-2021年,公司分别实现扣非净亏损6.06亿元、7.64亿元和4.74亿元。另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实现归母净亏损1.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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