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经头条2024-01-02
2023年12月29日,苏大维格发布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前期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回复称“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公司前述回复发布后,下午开盘后公司股价快速由跌转涨,最终收盘上涨20%。
公司前述回复所称已实现销售和出口的“光刻机”实际为用于制造微纳光学材料、掩膜等的直写光刻设备,而非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机,该“光刻机”与回复中所称的“芯片光刻机”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销售的光刻设备的种类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和“芯片光刻机”并用,具有误导性。
江苏证监局认为,苏大维格以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以上违法事实有苏大维格相关公告、相关说明、询问笔录、互动易相关内容、微信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一、对苏大维格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二、对蒋林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对此,有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凡是在2023年9月14日下午至2023年10月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0月8日收盘时持有苏大维格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77)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查询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苏大维格有天眼风险信息729条;涉诉关系13条,开庭公告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