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雷达财经2023-11-07
11月6日盘后,苏大维格发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苏大维格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近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委托方为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受托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独墅湖支行,产品名称为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32天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金额为1500万元,起息日为2023年9月21日,到期日为2023年10月23日,年化收益率为2.4%,收益为3.16万元。
苏大维格称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0月13日,苏大维格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9号)。
经查明,苏大维格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对投资者前期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回复称“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公司前述回复发布后,下午开盘后公司股价快速由跌转涨,最终收盘上涨20%。
苏大维格前述回复所称已实现销售和出口的“光刻机”实际为用于制造微纳光学材料、掩膜等的直写光刻设备,而非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机,该“光刻机”与回复中所称的“芯片光刻机”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销售的光刻设备的种类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和“芯片光刻机”并用,具有误导性。
以上违法事实有苏大维格相关公告、相关说明、询问笔录、深交所互动易相关内容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蒋林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9月28日收盘时持有苏大维格(300331)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苏大维格有天眼风险信息724条;涉诉关系15条,开庭公告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