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07-05
智通财经APP讯,苏大维格(300331.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69号)(简称“警示函”)。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2021年2月26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称归母净利润)为4297.51万元;2021年4月28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归母净利润为5281.75万元。你公司业绩快报披露的归母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第二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