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雷达财经2023-05-22
5月19日晚间,计通退(300330.SZ)披露了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023年4月27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2023年5月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复核受理通知书》(〔2023〕第4号),深交所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复核会议,就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
2023年5月19日,计通退收到深交所下发的《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2023〕2号),根据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年修订)》第四条的规定,深交所作出维持《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号)对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值得关注的是,向深交所申请复核时,计通退提出多条理由,包括中小投资者认为公司已持续三年盈利,不触及现行规则关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全力配合调查,积极改正错误;公司经营质量逐年改善合公司现任管理层勤勉尽责。
但深交所复核委员会认定,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后,计通退2015年度至2018年度连续四年亏损,实际已触及深交所《退市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三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终止上市标准。
且衡量投资者利益保护不应仅从一家公司的上市地位是否保留考虑,而应当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考虑。退市制度有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4月1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1月26日收盘时持有*ST计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根据计通退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3年4月28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证券公司,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ST计通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1.7亿元,公司是基于射频识别技术(RFID)的电子收费与支付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于2012年6月19日在创业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