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同大股份2024-11-04
近日,同大股份经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审批评价,符合“同线同标同质”要求,评为“三同”企业,允许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三同标识”。“三同标识”是企业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和服务质量,开拓市场空间,提振消费信心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