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2024-08-20
8月19日,深交所向珈伟新能(SZ300317,股价3.39元,市值28亿元)下发纪律处分文件,内容涉及上市公司国资实控人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阳泉赋),以及上市公司原实控人丁孔贤。
公告显示,2022年4月28日,阜阳泉赋通过接受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腾名有限公司、奇盛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珈伟新能24.52%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取得珈伟新能控制权。2022年5月29日,阜阳泉赋与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阜阳泉赋与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22年5月31日,珈伟新能公告称,若丁孔贤所持珈伟新能股份因强制平仓、司法划转或其他被动方式减少,将可能导致阜阳泉赋被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即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出现此情形,阜阳泉赋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丁孔贤所持珈伟新能股份合计4793.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2%)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减持金额为3.31亿元。丁孔贤相关减持行为发生在阜阳泉赋收购上市公司后的18个月内。
深交所表示,阜阳泉赋及丁孔贤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阜阳泉赋和丁孔贤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珈伟新能当前主要业务包括光伏照明产品和光伏电站EPC及运维。2022年,安徽阜阳国资成为公司新实控人。为巩固国资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珈伟新能计划募集不超过11.3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阜阳泉赋为唯一发行对象。
实控人被通报批评是否会影响定增事项?8月20日下午,记者拨打了珈伟新能公开电话。接线工作人员回应,定增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