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Ofweek维科网2024-03-06
鉴于原贷款已到期,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4350万元(以下均指人民币元),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其中包含存量业务2450万元光伏发电项目贷款,续贷19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2个月,该笔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珈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人上海珈伟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39807.2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80%。其中: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8260.22万元;
(2)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4350万元;
(3)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实际担保金额为1089万元;
(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10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