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27
*ST天山公告,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公司2017-2018年期间因未按规定披露大象广告关联交易、关联担保、重大诉讼等事项,于2021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2022年5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2024年6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调减部分收入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错报的情形,责令公司改正,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完成整改并加强内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