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业绩持续不振的*ST吉艾(300309),拟通过委托表决权,进而变更控股股东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控制权拟变更
12月13日*ST吉艾公告,公司当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坤展”)的通知,上海坤展于2022年12月13日与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山高速香榆”)榆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将其持有的吉艾科技1.33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对应的表决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股东权利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山高速香榆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
公告称,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由山高速香榆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不涉及资金支付和股份交割等。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山高速香榆实际拥有上海坤展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拥有单一表决权的最大持有者。
也因此,本次表决权委托将导致*ST吉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将由上海坤展变更为山高速香榆,实际控制人将由刘钧变更为李迪蒙。
*ST吉艾称,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双方即视为一致行动人。为进一步明确双
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上海坤展与山高速香榆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山高速香榆代理上海坤展行使股东表决权相关股东权利采取相同意思表示并进一步达成一致行动关系。
双方同意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致同意拟对山高速香榆代理上海坤展行使股东表决权相关股东权利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即上海坤展无条件同意在山高速香榆代理行使股东表决权相关股东权利时,以后者的意见为准。山高速香榆依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对于公司的各项议案自主决策,无需事先通知上海坤展或者征求其同意。
截至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日,上海坤展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已累计质押1.19亿股,均为上海坤展对于上市公司子公司债务向相应债权人所做的质押担保,质押股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9.58%,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44%。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4614.38万股、司法冻结1385.62万股,合计被冻结6000万股,被冻结股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5.14%,占公司总股本的6.77%。
*ST吉艾称,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的控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山高速香榆为公司的战略投资方,将依托吉艾科技的上市平台,通过产业协同合作、金融资源支持、资源配置等方式,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进而充分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剥离AMC业务
在变更控制权前,*ST吉艾已开始筹划出置亏损资产。
今年7月*ST吉艾发布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吉创”)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凌辉能源”)全部51%的股权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疆博昂物流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凌辉能源的股权。
*ST吉艾认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特殊机会资产的管理、评估、收购、处置及困境企业重整
服务、债转股服务等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业务(下称“AMC业务”),石油炼化业务(下称“炼化业务”),其他业务为油服板块剥离后的零星延续。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AMC业务以重资产类的收购处置、重整服务以及轻资产类的管理服务为主。标的公司处于连续亏损状态,净资产不断减少,为公司的资产机构带来很大压力。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不再从事重资产类AMC业务,虽然短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程度不利影响,但公司流动性压力减轻,短期偿债能力将得到提升,财务状况得以改善,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和资产结构优化。
通过本次交易,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现金,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缓解经营压力,减少公司负债,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另一方面,交易完成将剥离大部分重资产类项目,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资源发展管理服务类业务,调整发展战略和业务结构。
虽然最终交易得以达成,但13日晚间*ST吉艾也披露,凌辉能源作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向其提供了借款,因本次股权转让导致上述借款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本次被动财务资助金额1139.02万元,借款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利率仍为8%/年。
上述借款还款延期的安排给予了凌辉能源改善经营、扭亏为盈的时间,为上市公司收回财务资助款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博昂物流在本次转让后继续经营凌辉能源,通过凌辉能源创造利润及其通过资产处置实现收益,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但鉴于凌辉能源目前的财务状况及资产构成,公司未来是否能如期收回本次财务资助的本金及利息,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