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雷达财经2023-04-13
除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ST长方还有其他风险事项。
4月11日晚,*ST长方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因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大华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华事务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涉及商誉减值、销售返利的确认、存货管理、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内控失效。
*ST长方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为,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其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正是触及股票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之一。
除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ST长方还有其他风险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康铭盛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铭盛”)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康铭盛立案。公司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吴立骏律师表示,*ST长方子公司康铭盛公司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康铭盛公司立案。
前期,由于*ST长方收购该子公司涉嫌财务造假而拖累上市公司股价,并且拒绝证监会调查,*ST长方也已对康铭盛公司原管理团队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因*ST长方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依法要求*ST长方赔偿。凡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长方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一起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数据显示,*ST长方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7.9亿元,于2012年3月份在创业板上市。
2022年半年报显示,*ST长方主要从事LED照明光源器件、LED 照明产品及电风扇、便携式储能产品等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半导体光电器件制造业。
业绩预告显示,2022年*ST长方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8亿元至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6亿元至2.3亿元。
业绩变动原因为:因加强子公司管控和封装业务搬迁等非经常事件导致公司业务收入下降、费用增长、产能利用不足;报告期内受资金影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导致收入下滑;受锂电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公司产品单位成本上升,销售下滑;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2000万元,主要包含资产处置损益及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