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2-12-22
2022年12月22日,深交所向*ST长方(SZ 300301)发出关注函:针对“根据公告,康铭盛以前年度应结算给客户的销售奖励均已结算处理完毕,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未执行完毕的返利合同,不存在2021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中所述的 2021 年度未执行的1.68 亿元的返利或奖励合同。此外,康铭盛与客户签订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并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客户的销售任务,对客户实施销售奖励等事项,但康铭盛未将业绩承诺期内已发生并支付的销售奖励费用冲减当期应收账款,进而虚增 2021 年及以前年度应收账款。”等情况,深交所提出包括“详细说明针对1.68亿元返利事项的调查过程,涉及的销售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销售合同主要条款、相关会计处理及其合规性,按金额大小列示返利涉及的所有客户情况,说明前述返利事项涉及销售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你公司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成的补偿或返利义务,结合重要客户回函情况、调查覆盖率等说明相关调查证据是否充分,不存在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中所述未执行的1.68 亿元返利或奖励合同的调查结论是否合理可信。”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