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1-05
富春股份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6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75.76万股至 151.5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11%至 0.22%。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但本次回购存在多种风险,如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上限导致方案无法或部分实施;因重大事项、经济形势或政策变化无法顺利实施;回购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用于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