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1-12-31
12月29日晚间,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同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12月30日,蓝盾股份股价收盘价格3.29元,下跌-10.11%;公司市值41.12亿元,今年至今已下跌超30%。
截止到9月30日,蓝盾股份股东人数77,166名,比二季度末减少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北京维京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团队律师提示,如证监会查明确认蓝盾股份(300297)违法事实,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后,受损投资者便可以参与索赔,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差额、印花税、利息等损失。
投资者可关注公众号“证券律师观察”,2021年12月29日闭市之后持有或此后卖出蓝盾股份(300297)股票的受损股民,可进行索赔(根据后续调查情况调整买入时间)。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费用。
2021年9月24日,蓝盾股份及控股股东曾收到四川证监局一份警示函。该警示函显示,蓝盾股份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2000万元至3000万元。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0.5亿元至11亿元,修正原因主要是对商誉和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账款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净利润为亏损10.93亿元。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监管部门认为,蓝盾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蓝盾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