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09-30
智通财经APP讯,蓝盾股份(300297.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经汇通”)因未及时履行偿还杨柳女士80.44万元借款本金以及相应利息、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合计120.81万元(违约金、利息暂计至2021年3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裁定处置中经汇通所持有的公司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清偿上述债务。中经汇通可能因上述裁定事宜发生被动减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