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9-30
荣科科技公告称,2021年10月19日,原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何任晖与现控股股东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何任晖与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2021年10月23日,原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与现控股股东等签订《合作协议》,作为股权转让事项的补充约定,对股权转让价款调整、股价差额补偿、业绩差额补偿、或有风险补偿、投资标的搬迁、后续资本运作等内容作出补充安排。协议涉及资金返还,如标的股份收盘价高于8.32元/股致最终股份转让价款高于852,480,000元,辽宁国科须返还高于部分。还有股价差额补偿,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36个月届满日,如三年成交均价低于6.66元/股,国科晟源应补偿,若低于5元按5元计算。业绩方面,辽宁国科及国科晟源承诺2021至2023年度经营目标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10,000万元、12,000万元,如未达成国科晟源补偿。在或有风险补偿上,辽宁国科及国科晟源应负责解决投资标的或有风险,未解决的需补偿。投资标的需按约定搬迁,否则国科晟源支付5,000万元违约金。辽宁国科还承诺在定向增发条件具备时确保相关流程。上市公司不作为合同一方,不承担协议权利义务,协议补偿方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合作协议》各方已就补偿方案基本达成一致,国科实业拟通过将国科晟源持有的信产数创基金份额和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豫信电科进行补偿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