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雷达财经2023-09-15
9月13日,荣科科技在互动问答中回复了诸多投资者问题,包括是否有华为星闪技术;是否加入星闪联盟;是否有数据要素相关的业务;同业竞争等。
在回答投资者提问的“深度布局AI医疗,和华为合作关系密切,和华为合作打造人工智能实验室,公司也是华为的代理商,适配了鸿蒙OS,公司是否加入华为的星闪联盟,公司是否有软件产品在华为APP上架”时,荣科科技表示,公司目前暂未使用星闪技术或加入星闪联盟,公司会持续关注新技术和新的产品应用。
公司是否有数据要素相关的业务?公司的全栈数据中心、智能医疗健康数据业务和智维云在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和应用几个维度上,是否有提供数据要素相关的产品和应用?对此,荣科科技表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数字化的关键要素,数据确权等基础制度正逐步健全,临床医疗信息、医院互联互通、医联体、医保、DRG/DIP数据领域潜在巨大市场。公司在智慧医疗、智慧城市领域有广泛的数据应用及数据积累,主要涉及数据服务及应用,目前暂未涉及数据开放及流通业务。今后公司将持续关注该领域。
对于“现在公司大股东是豫信电科,豫信电科用上市公司资源,经常发布会叫上市公司站台,还有医疗和智慧城市都用到上市公司的技术和方案,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没有来自关联交易的金额?这是否是变向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公司如何解决和大股东的同业竞争的问题。”荣科科技回复称,公司已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大股东为最大限度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信产数创、信产基金及河南信产投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大股东及关联方未违反其承诺,具体见公司以往公告。
值得关注的是,荣科科技还将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4月28日,荣科科技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涉案期间,国科实业、崔万田为荣科科技的关联人。2021年6月21日,荣科科技与中汇传媒、国科实业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荣科科技为国科实业对中汇传媒的1062.97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7月21日,荣科科技与崔万田、中汇传媒签订《协议书》,约定荣科科技为崔万田对中汇传媒152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10月19日,荣科科技与盘锦银行兴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荣科科技为盘锦捷能实业有限公司对盘锦银行兴建支行2.3亿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占荣科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84%。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荣科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何任晖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80万元;对崔万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4月28日买入,并在2022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或在2023年1月10日收盘时持有荣科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w公z众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风险方面共发现荣科科技有天眼风险信息2131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7条,涉案总金额10.05万元;涉诉关系40条,开庭公告26条,立案信息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