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监管层对于A股上市公司已开始加强监管力度,但由于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仍然不稀奇。以”收到立案告知书“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发现,按发布日计算,剔除已退市股票之后,有108家沪深上市公司在过去的12个月发布了相关公告,今天的主角荣科科技也是其中之一。
根据荣科科技1月10日签发的公告,公司本身及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任晖立案。需要注意的是,荣科科技在该份公告当中并未披露所涉及的具体违法违规事实,也未披露涉案金额。
荣科科技在公告中并未披露可能涉及的违法行为,某种程度上可能与证监会调查尚未完成有关联,这为整件事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但在对此前发布的公告梳理之后可以发现,荣科科技此次可能是“二进宫”,因为早在2022年12月30日,公司就曾因为信披违法违规,收到辽宁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具体来看,辽宁证监局发布该决定书,与荣科科技的两笔违规担保有关。
根据荣科科技在公告中披露的决定书内容所示,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公司先后为原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崔万田和盘锦捷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5,582.97万元;随后的2022年4月19日,荣科科技收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2022)辽1103民初353号》等司法文书,涉及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建支行诉公司承担2.3亿元连带保证责任。
荣科科技并未在两笔担保发生之后第一时间履行信披义务,而是延迟至2022年4月29日才在《关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中予以披露,可能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182号令修订)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辽宁证监局的决定书可能也与此有关。
依据该条款,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而在该条款对“重大事件”的定义当中,就包括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这一项,与荣科科技违规担保当中“2.3亿元连带保证责任”一笔的情况有符合之处。
那么,在公司面临监管层处罚的关键时刻,公司管理层是否都做到了与公司“共患难”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羽就因“个人原因”离职了。根据2022年12月30日的公告,张羽的原定任职期限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2日,此次提交辞职申请时,他的三年任期才过了一年略多一点。
值得关注的是,张羽申请辞职与公司收到辽宁证监局决定书是同一天,而在他辞职之后10天,公司即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时间间隔如此紧凑,巧合与否值得怀疑。
荣科科技在12月14日对深交所关注函进一步回复时指出,公司现存违规担保的保证责任均已解除,目前不存在其他违规担保的情形。但不妨想象一下,如果违规担保问题未被发现,任由其发展的话,对公司可能会有多大影响?要想回答这一问题,财务数据无疑不可或缺。
荣科科技1月10日签发的公告中并未明确证监会立案调查涉及的金额,倘若该次调查与辽宁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涉及的金额大致相同,那么公司该次涉及的违规担保金额将同样超过4.8亿元。以2022前三季数据计,这意味着违规担保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将接近87%,甚至比公司当期的货币资金还要多出数倍。
很明显,上述数据如果成真,意味着荣科科技为履行担保责任,不止要“掏空家底”,甚至可能要“变卖家产”,但具体还有待进一步调查证实。
退一步讲,就算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但公司营业周期天数上市以来便每况愈下,这对于公司的经营或将产生影响。根据统计,荣科科技的营业周期已由2008年上市初期的100~130天左右,大幅拉长至眼下的300~400天,最高的2017年甚至接近440天。
按照通常定义,营业周期等于存货周转天数与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之和,周期越长意味着公司从获得存货到售出存货回笼资金的速度越慢。就荣科科技而言,公司营业周期大幅拉长,不仅直接影响资金回笼速度,对于公司的成长能力也会造成打击,尤其还是在公司自称“高新技术企业”的前提下。
在行业内进行对比,荣科科技的情况同样不乐观。按申万行业分类口径计算,在剔除北交所个股、以及“披星”“戴帽”个股之后,荣科科技最新一份财报的营业周期为421天,在全行业119只可比个股中排在第39位,甚至比行业平均值还要高。
总结起来,按照荣科科技自己的说法,公司已经解决了所有的违规担保问题,看似经营一切正常,但证监会立案这一事实却与之相悖,谁是谁非眼下尚无定论。就算退一步讲,荣科科技未曾出现违规担保,也未被监管层开罚单,自身经营能力上的缺陷,尤其是较长的营业周期,也会对公司产生持续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