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3-08
3月8日消息,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杨振华先生和曹忻军先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飞利信在2019年至2022年年报中未正确核算、列报和披露三家检测场受托经营业务相关的合同义务,以及在2018年至2020年年报中未正确列报和披露对北京飞利信泽渊基金管理中心的投资。这些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飞利信表示将严格按照北京证监局的要求,认真,积极整改,尽快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