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30
温州宏丰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和林萍女士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利率不高于同期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利率,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体现了实控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