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ST三盛(300282.SZ)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戴德斌、原董事长林荣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ST三盛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两任实控人均占用公司资金
资料显示,2022年9月28日,*ST三盛原控股股东与戴德斌旗下深圳市太力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太力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太力科以8.21亿元的总价取得上市公司19.80%股份,戴德斌成为公司实控人。而在该次权益变动前,原控股股东福建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卓丰投资”)持有*ST三盛总股本的27.20%,而卓丰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林荣滨、程璇夫妇。
好巧不巧的是,两任实控人均在其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期间对上市公司的资金进行了占用。
9月27日,*ST三盛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4月发现存在资金占用情况,2022年2至9月期间,即原实控人林荣滨、程璇夫妇在任期间,公司存在相关方通过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告,2022年1至9月期间,公司原实控人通过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中2022年2月福州盛百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盛百威)占用资金1.54亿元,于2022年3月份归还;2022年4月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占用资金2.11亿元,于2022年6月份归还;2022年7月福州盛百威占用资金2.11亿元,于2022年9月底归还。
今年8月24日,北京监管局公布《关于对林荣滨、程璇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监管的决定》,经查,林荣滨、程璇存在未主动告知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并披露、未准确披露涉诉情况的问题,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然而,新实控人戴德斌在任期间,*ST三盛并未“治好”实控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这一恶疾。2022年11至12月,戴德斌通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被占用的资金余额尚有6.66亿元。截至目前,除6月30日公司收回太力科资金占用款29.93万元,其他资金尚未收回。
违规担保尚待解决
今年3月,*ST三盛的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在银行存入的共计4.5亿元定期存单被质押,分别为河南环利商贸有限公司、河南昭穗实业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担保和2.5亿元担保。9月12日,因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到期未能兑付,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4.5亿元被银行强行划转。
随后,深交所就此事对*ST三盛下发关注函。根据公司的说法,三盛新能源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实控人的关联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但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的确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目前公司及董事会已敦促实际控制人采取处置资产、合法贷款等有效措施解除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的情形。
在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函中,*ST三盛表示,该事件短期对公司生产经营整体上影响不大,但是可能对公司后续融资、投资产生影响。公司认为,强行划转三盛新能源4.5亿元系银行违法处置无效担保对应的担保物,超出法律规定主张权益导致。强行划转之前,公司已向银行发出《通知函》,要求资金存款期间,没有公司书面通知,银行不得擅自划转。但*ST三盛称,银行对公司合法诉求不予考虑,仍强行划转了资金。对此,公司称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要求其返还强行划转的银行存款。
对于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实控人戴德斌在回函中承诺,将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彻底解决2亿元资金占用与4.5亿元违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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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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