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4-01-03
2日晚,紫天科技公告,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公告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紫天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安常投资持有3350万股“紫天科技”,占公司总股本20.67%,是紫天科技的控股股东。2023年3月31日,安常投资持有的3350万股“紫天科技”全部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其中3310万股为首轮冻结)。2023年4月3日,紫天科技和安常投资知悉前述安常投资所持3310万股“紫天科技”(占公司总股本的20.42%)被冻结情况。
根据规定,紫天科技应当及时披露安常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冻结情况,但公司迟至2023年4月19日才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公开披露。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安常投资作为控股股东知悉其持有的3310万股“紫天科技”被冻结情况后,应当及时将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紫天科技,但安常投资迟至2023年4月17日才首次向公司发送《告知函》告知前述股份冻结事项,导致紫天科技未及时披露前述股份冻结情况。
决定书指出,对紫天科技前述违法行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姚小欣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郭敏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安常投资前述违法行为,安常投资时任实际负责人姚小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福建证监局决定:
一、对紫天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安常投资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
三、对姚小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紫天科技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
四、对郭敏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紫天科技表示,公司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紫天科技主营业务为现代广告服务业务,具体包括互联网广告和楼宇媒体广告。2023年前三季度,紫天科技实现营收22.9亿元,同比增128.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同比增12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