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资料显示,和晶科技的主营业务为:围绕“物联网”和“教育”两大战略方向展开,在物联网领域的业务涵盖智能制造业务、智联业务,在教育领域的业务包括智慧校园、幼教云平台等教育信息化业务。主要产品有智能控制器、智能信息化方案及服务、“智慧树”幼教云平台。
教育行业是和晶科技的战略业务发展方向之一,可奇怪的是该公司于4月29日发布的一则股权转让公告,以1元的价格转让和晶教育36%的股权,由此还收到了监管部门的问询函。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第一,控股60%的和晶教育,15个月亏143万元
据和晶科技披露的资料显示,和晶教育成立于2020年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

教培行业由于去年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控,教培行业市场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一大批教培机构相继转型,其经营业绩是比较惨淡的。在美国上市的新东方教育集团在2021年度因行业市场的突变,也出现大幅度亏损超过10亿美元。

根据和晶教育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和晶教育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万元,净利为亏损111万元,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0元,亏损32万元。也就是说,15个月时间,和晶教育总共亏损143万元。
2022年一季度末,和晶教育的资产负债率=33.6%。
第二,和晶科技以1元的价格转让和晶教育36%的股权,合理吗?

从披露的信息来看,和晶科技最初出资1200万元,持股60%,深圳志同智合出资800万元,持股40%,合计注册资本2000万元。
和晶科技这次发布公告称,以1元的价格转让其中的36%股权(720万元)给自然人股东李双喜,这样变更后,和晶教育的股本构成上,和晶科技只有出资480万元持股24%。

36%的股权,只值1元吗?
我们从前面的财务数据可以看到,和晶教育在2022年一季度末,净资产有674万元。也就是说,公司并没有资不抵债。
和晶科技以1元的价格转让36%股权,是不是亏大了?还是利益输送?

注意,在公告的资料内容上,有这样一句话:标的公司未实缴部分股权。也就是说,和晶科技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36%计价720万元,是和晶科技认缴制方式下的未实际出资额部分。
那么,和晶科技这未实缴出资额36%的股权,该不该享有和晶教育的净权益674万元?
关键节点就在这里!
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还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换句话说,股东并不需要实缴出资才能享受分红权利,只要你享有股东资格就享有参与公司分红的权利。
可是,在《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同时,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这个就涉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和晶科技未实缴出资额36%的股权,在分享所有者权益上,暂不享有权益。但是,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缴未实缴部分资金已经缴纳时,才可以享有净权益的分配权。
所以,和晶科技以1元的价格转让标的资产未实际出资部分36%股权,并不存在利益输送。

转让协议上,明确了本次受让方李双喜必须在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当日,将720万元以现金方式实缴到位。这样的话,李双喜就可以享受净资产674万元的权益了。
第三,和晶科技股价近期暴跌39%

从和晶科技发布的2021年度报告显示,实现净利润6127.5万元,每股收益0.14元。2022年一季度亏损3779万元,每股收益亏损0.09元。
近期,公司股价从8.60高位,直线持续下杀,今天收盘价5.21元,相当于暴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