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光电源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
关于国内储能业务,阳光电源在投资者交流中表示:国内储能发货量有所下降,从2024年的9GWh下降到2025年的7GWh,主要是国内毛利率基本是个位数,储能是亏损的,公司经营策略上主动做了些放弃。
这跟国内储能“热火朝天”的景象不太一致。
2025年,全球锂电储能装机317GWh,同比增长74%,其中国内储能新增装机178GWh,同比增长82%。
全球储能“大干快上”,尤其国内独立储能“风生水起”,阳光电源国内储能业务却“不增反降”,着实令人意外。
这就回到一个残酷现实:国内储能到底赚不赚钱?
01
谁在赚钱,谁不赚钱?
这个话题,老生常谈了。
如果持续关注本公众号,应该不难理解。
这跟储能集成商的业务模式有关,本公众号前期做了很多分析,比如2025年1月《储能系统集成商:不以技术论英雄》、2025年11月《储能行业大好,集成商却面临生死大考》等。
在2025年12月《储能集成商的窘境:要业务,还是要估值?》中,本公众号将储能集成商分成三类,无论是独立储能,还是工商业储能,都适用:
第一种,直接面向能源国资、社会资本等独立投资商,这类投资商采用竞价形式,系统价格往往在地板上,独立的集成商很难获得合理收益,这类业务甚至有点鸡肋,最多走走量,搞搞排名。
第二种,是集成商“自开发”模式,这个本质上不是对外销售,而是自持,会计上从存货变成固定资产,通过未来现金流实现收入确认,这个适用于具有资金撬动能力的集成商,比拼的不是技术实力,而是资金实力。
第三种,是第二种的进化,因为第二种没有形成设备的对外销售,对资金消耗较大,因此就有了现在比较盛行的“开发模式”,通过“表外”合作的社会资金投资开发项目,带动集成商的设备销售(也称为“带货”模式)。
三种模式,差异明显。
第一种属于纯粹的“销售模式”,同质化竞争激烈,毛利率较低,海外市场好一些;第二种属于“自持模式”,设备商暂时无法确认收入,需要等到后续资产转让之后;第三种属于“开发模式”,本质上是设备商通过资源价值来“反哺”设备价值,毛利率相对较高。
显然,阳光电源目前定位于第一种。
这也解释了为何阳光电源国内业务的毛利率较低,而海外储能业务的毛利率高一些,这也使得阳光电源的储能业务重心在海外市场。
2025年,阳光电源储能业务发货总计43GWh,同比增长54%,相对于国内业务从2024年的9GWh下降到2025年的7GWh,海外业务则从2024年的19GWh攀升到36GWh,同比增长90%。
实际上,目前国内储能业务比较赚钱的储能系统集成商,基本上都属于第三种模式,这也是目前国内储能业务干得“如火如荼”的一个重要原因。
相对于阳光电源“国内毛利率基本是个位数,储能是亏损的”,另外一个储能系统集成商海博思创的财务表现,则要好得多。
根据海博思创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116亿元,同比增长40%;归母扣非净利润8.76亿元,同比增长39.5%。而2025年前三季度,海博思创国内业务的毛利率为16.22%,远高于阳光电源的“个位数”。
近日,海博思创在投资者交流中也直言,储能行业同样符合微笑曲线理论,行业内高毛利业务集中在微笑曲线的两端,即前端场景开发以及后端运维业务。换言之,中间的单纯设备销售,确实很难获得高毛利。
赚钱与否,毛利率高低,跟业务定位有关。
02
战略与估值的取舍
业务定位,本质上是公司战略乃至估值的取舍。
再来回顾一下储能系统集成商的三类模式,根据本公众号2025年12月《储能集成商的窘境:要业务,还是要估值?》的阐述:
对于第一种“销售模式”,纯粹的设备销售,可以把技术和产品的故事渲染一番,可以在资本市场获得更高估值,适用比较成熟的PE估值,但同质化严重,毛利率较低,可能面临“叫好不叫座”的经营风险。
第二种或第三种模式,以开发模式带动设备销售,甚至就是纯粹的开发模式,业务连续性存在不确定性,类似房地产商开发商,在资本市场的估值并不占优,不适用PE估值,更适用PB估值或EBITDA估值。
第一种模式,暂时没有毛利率,但估值值得期待;第二种或第三种模式,暂时有毛利率,但长期没有估值。
至少,阳光电源现阶段更看重盈利能力,在“不赚钱”的国内储能业务上,并没有跟随市场主流一起“大干快上”。
阳光电源在2025年本身也面临不少的毛利率压力,受碳酸锂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储能业务毛利率在2025年第四季度为24%左右,环比下降17%左右,这或许更能理解阳光电源对国内储能毛利率的低容忍度。
如果加大国内储能业务规模,阳光电源的储能业务毛利率势必进一步“拉垮”。
而从2025年上半年开始,阳光电源的第一大主营业务产品已由“光伏逆变器等电力电子转换设备”变更为“储能系统”,储能业务的毛利率对阳光电源整体盈利能力及业绩增长,影响显著,不容小视。
阳光电源选择了用脚投票。
03
长期怎么看?
显然,这是一个战略问题。
第一种“销售模式”,立足于技术及产品,如果没有差异化竞争力,议价能力必定是在地板上,低毛利是常态,甚至生存都是问题。
从当前储能行业的发展现状及竞争态势来看,系统集成商要在技术及产品上获得差异化竞争力,并体现在议价能力及毛利率上,仍然存在一定难度。
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开发模式”预计仍然会在国内储能行业占据主导,尤其是随着储能“资产化”的盛行,而且从国内光伏及风电行业的发展经验来看,似乎也是一种被验证的“打法”。
这就是现实。
相对于“销售模式”,“开发模式”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无非是在场景开发端构建不同的资源和能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