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2022-05-24
阳光电源(SZ 300274,收盘价:82.35元)5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22年5月2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约1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71%。最高成交价为82.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约857万元。
2021年1至12月份,阳光电源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光伏行业占比78.43%,储能行业占比13.0%,其他占比8.57%
凤凰网安徽了解到,截止5月23日收盘,阳光电源跌超3%,领跌安徽板块。
公告原文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年5月2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05,34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71%。最
高成交价为82.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572,764.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23日前5个交易日(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5,915万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