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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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 曹仁贤 | |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将提交建议,希望尽快完善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并建立光伏电站储能系统价格机制。
2020年下半年以来,多晶硅价格一路上涨,光伏产业链其他材料及设备同步上涨,总体看,光伏电站的发电成本增加了20%-25%。由于上网电价已执行各地燃煤基准价且偏低,导致光伏电站投资回报率急剧下滑甚至亏本。
“事实上,光伏电站成本与各地煤电价格无关,其度电成本,取决于光照强度、初始投资、息税及非技术成本。这个成本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当地煤电价格,而煤电价格本身也是波动的。因此,将煤电价格作为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是不科学的。”曹仁贤认为,按照可再生能源法,根据光伏电站当期成本和合理收益厘定新建项目上网电价,加快推进光伏开发利用,保障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已是当务之急。
为此,曹仁贤建议:
尽快完善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具体做法包括两方面:一是核定新建光伏电站保障性收购价格。建议根据各地区光伏电站度电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新建项目保障性收购价格,每年核算1次,有重大变化适时核算调整,和各地煤电价格脱钩。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电量,上网电价执行保障性收购价格,并确保当期发电价格20年不变,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电量可参与市场交易,由市场机制形成价格。二是进一步加快推进绿电交易市场。“当前绿电交易仍以自愿交易市场为主,存在交易量小、交易价格低等问题。从成熟绿电市场建设的历程来看,配额制的强制交易市场和自愿交易市场并行将是绿电交易市场未来发展的趋势。因此,建议加快推进绿电交易市场走向成熟,适时建立配额制的强制绿电交易市场,释放绿电供需双方发展潜力。”曹仁贤说。
尽快建立光伏电站储能系统价格机制。对发电侧配置储能的项目,由各省电网公司根据当地电网情况,每年核定一次储能配置比例,价格主管部门每年核定一次储能成本价格,并将储能成本纳入光伏电站保障性收购价格的成本核算中。对于电网侧储能项目(或共享储能项目)则可参照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办法核定调峰、调频服务价格和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