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1-19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1月19日向和佳医疗下发关注函。公司1月18日披露称,根据原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出具的说明,2019年12月20日因其个人资金使用需求与吴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由公司作为该笔债务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已于2020年5月前解除了该违规担保事项,未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根据2021年7月12日原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蔡孟珂与王某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原告王某利用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涉嫌虚假诉讼,同时利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原实际控制人质押于华金证券席位上的股票背景下,受胁迫签署,并非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列示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等;补充说明该违规担保事项解除方式,以及郝镇熙是否通过再次借贷的方式偿还主债务,若是,请说明郝镇熙是否将该笔担保事项延续至后续借贷以及该笔违规担保事项是否真正解除;补充列示郝镇熙、蔡孟珂与王某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及前述债权债务关系相关合同主要内容;请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自查并说明是否出现或曾经出现其他债务逾期或资信恶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