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今日头条2021-08-16
2021年8月13日,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之一,收到投资者诉联建光电案的一审判决书。
本次胜诉涉及联建光电288位参加起诉的投资者,每人获赔的金额和比例不等。投资者胜诉判决金额与起诉金额相比,平均赔付比例大概是28%左右。
联建光电也于2021年8月13日发布了《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李建材等 288 名原告请求判令联建光电公司赔偿因其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上述损失的利息合计 6979.4万元。
深圳中院一审判决情况为:被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李建材等 288名原告赔偿投资损失合计 2008.66万元。
臧小丽律师介绍,结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获得法院一审判决支持的投资者范围是:在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联建光电股票300269,并且在2017年12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的受损者。
截至目前,联建光电公司收到起诉材料的投资者诉讼案件标的金额约为1.72 亿元,公司已针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6950万元,除了已作出一审判决的案件以外,目前尚有部分案件未判。
回溯前情,联建光电之所以被众多投资者起诉,是因为联建光电收购来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分时传媒”)财务造假、虚增利润,导致联建光电公告的2014年至2016年间的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依法对联建光电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20日,联建光电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自罚单落地之日起,投资者陆续开始起诉,因此,有了本文开头所述一审《民事判决书》。
据悉,投资者对作出虚假陈述行为的上市公司提起索赔,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虚假陈述处罚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
联建光电索赔案,将于2021年12月届满,现在距诉讼时效截止日期还剩最后四个月。还未参加诉讼的投资者,仍可以参加。
参与索赔的联建光电投资者需要准备的资料
1、买卖联建光电300269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能打出投资者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