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雷达财经2023-11-07
11月3日盘后,兴源环境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兴源环境及其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艺”)就公司与吴劼等的中艺公司应收款差额补偿事项于2021年9月28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浙01民初2638号>。
兴源环境诉讼请求为被告支付1.89亿元,并支付违约金(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9月27日违约金计1416.68万元,2021年9月27日之后的违约金以1.89亿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31日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因不服一审判决,公司与中艺生态依法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浙民终1026号>。根据该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5.71万元由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将继续采取申请再审、另案起诉等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本次二审案件受理费105.71万元由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将减少公司税前利润105.71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最终结果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兴源环境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7月12日,兴源环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2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7月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仍然持有兴源环境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风险方面共发现兴源环境有天眼风险信息1993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7条,涉案总金额242万元;涉诉关系145条,开庭公告51条,立案信息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