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12-27
公司于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重大诉讼事项等重大事件的行为,违反了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春霖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0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0万元;对总经理王贤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陆天怡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