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2-10-14
irm36937666问*ST星星(300256)贵司重整后实控人入驻,目前除了甩卖旧资产变现并无其他与重整承诺相关业务信息披露,原21年年报问询函亦无进展,请问贵司:1、资产甩卖变现资金是否属于重整方案内实控人承诺的提供或组织资金的一部分?2、重整后实控人资产注入约定为三年内,是否有前置条件—若企业被监管认定违法退市,实控人可以不注入资产?3、重整人资金获取公积金转增股份,是否是新版明股实债?
2022-10-10 10:40:52
*ST星星答irm36937666
您好!针对您提及的问题,公司回复如下:(1)公司处置资产所得资金不属于重整投资人承诺的资金支持范畴。(2)立马集团和其指定主体立马科技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若需)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取得600,000,000股股票且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24个月内,将持有或控制的部分电动车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感谢您的关注!
2022-10-14 15: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