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11-12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2日,深交所向萍乡中州信安商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公司持有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星星,300256.SZ)7.02%的股份,属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萍乡中州信安于2021年8月27日通过*ST星星披露减持计划,2021年8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ST 星星股票合计6,464,963股,占*ST星星总股本的0.67%,上述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不足15个交易日。萍乡中州信安商业管理中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