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2-11-24
新开普(300248.SZ)公布,经国家税务总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核准同意,公司所属期为2022年7月-10月的软件产品收入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收到上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共计约806.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