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12-21
2023年12月21日,浙江证监局公告,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海斌、财务总监赵德康、董秘兼副总经理陶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5,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4.71%)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实际超期使用11日,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将该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陈海斌、赵德康、陶钧等人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要求他们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