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4-02-06
近日,冠昊生物(300238)接连收到了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这意味着该公司在公司运营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
据公开资料显示,冠昊生物收到警示函的原因是其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具体来看,主要涉及两项未及信息披露。一是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二是未及时披露子公司独家经销权终止事项。
需要关注的是,上述两项事项对冠昊生物业绩与股价波动有着重大的影响。2021年,子公司珠海祥乐独家代理销售人工晶体业务占公司营收22.54%。2022年5月20日,美国爱锐终止珠海祥乐独家经销人工晶体。该事项应披露而未及时披露,直至2022年8月26日才在半年度计提减值公告中公布。在终止协议公告发布后的两个月内,冠昊生物的股价从约12元降至10元附近,最大跌幅达到了近20%。
同样地,在2023年1月5日,黄埔区法院受理了冠昊生物的纠纷案件。然而,公司并未及时披露与此相关的重大诉讼进展,直至2023年7月18日,方在公告中向公众公布。在此期间,公司股价自10元附近攀升至最高23.38元,涨幅逾200%。而在公告发布后的两个月内,股价又出现了显著的回调。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冠昊生物、张永明、王新志、赵军会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然而,冠昊生物所面临的问题远不止眼前所看到的这些……
一、总经理任期内辞职!
在今年的1月中旬,冠昊生物突然公布,公司总经理辞职。根据公告内容显示,王新志先生因个人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新志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新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简历显示,王新志先生于1963年出生,复旦大学遗传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为中国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协会眼科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损伤与修复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保健品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现任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新志先生的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在王新志辞职后,总经理的职位由张永明担任。
二、控股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
据了解,张永明、林玲夫妇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41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知光持有冠昊生物的股份在2018年开始就被司法冻结,在此后几年里,广东知光相继被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冻结。
截至2023年11月23日,广东知光累计被冻结数量为40,394,822万股,占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例的73.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23%。
关于冻结的原因,广东知光回复称:“广东知光最近一年与其债权人广州市叠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名叶清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奕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何莉等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情形,上述债权人已起诉广东知光并冻结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目前广东知光正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并与部分债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对涉及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司法再冻结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知光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