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1-08-24
24日,深圳证监局公告称,对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直科技”)、黄元忠、黄晓峰、张文凯、贺林英、李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深圳证监局表示,经查,方直科技2017年至2020年期间在关联方存有大额款项,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方直科技董事长黄元忠、时任总经理黄晓峰、总经理张文凯、财务总监贺林英、董事会秘书李枫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
来源:深圳证监局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方直科技及黄元忠、黄晓峰、张文凯、贺林英、李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指出,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资料显示,方直科技是一家中小学同步教育产品及服务提供商,主导产品包括为学生提供的教材配套软件、为教师提供的教师用书配套软件以及网络在线服务。
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24日收盘,方直科技收跌2.03%,报价11.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