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4-07-22
日前,金力泰(300225)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单个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材料,诉讼金额约为86.02万元。
从该投资者向金力泰提起诉讼索赔的主要事实与理由来看,2021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及时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计划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1.5亿元,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0亿元。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总裁及时任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增持主体在增持承诺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0股,增持金额0元,未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此外,2024年1月4日,金力泰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2021年年报及2022年一季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
原告投资者认为上述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造成了其投资损失。结合前述事实与理由以及有关侵权类型及法律依据,原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力泰及相关责任人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目前判断,该案索赔条件分两个:条件一,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并在2023年2月3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条件二,于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并在2022年9月29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预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帮助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截至2024年7月15日,金力泰收到的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的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292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