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九派财经2024-01-04
1月4日晚,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力泰”,300225.SZ)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全资子公司参与虚构“黄金贸易业务”,涉案合同金额约15亿元,导致金力泰2021年末存货虚增2.58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虚增1038.99万元,金力泰及相关责任人共计被罚550万元。
2020年5月,金力泰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力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力泰实业”),由其参与浙江运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浙江运发”)主导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金力泰实业与下游客户累计订立41份黄金销售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5.09亿元;相对应,金力泰实业与浙江运发等上游供应商订立41份黄金采购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4.85亿元,贸易标的为1KG/个、Au9999的定制金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业务以贸易为名,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金力泰实业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上下游实际均由浙江运发指定相关物流、资金形成闭环,金力泰实业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赚取资金使用费。
金力泰未披露参与“黄金贸易业务”的真实情况,将上述“黄金贸易业务”涉及的相关黄金制品计入存货,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同时导致2021年末存货虚增2.58亿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32%,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金力泰将上述业务形成的购销差额计入收入,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虚增1038.99万元,占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的6.11%,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金力泰及5名相关责任人处以共计550万元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金力泰主营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贵金属贸易业务不具有相关性。金力泰曾称,公司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开展贵金属贸易业务。金力泰公告还显示,金力泰实业主要客户为某地方国资委控制的企业,主要供应商为A股某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委托加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