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1-12-24
佳讯飞鸿24日晚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林菁、郑贵祥、朱铭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佳讯飞鸿2019年发生多笔贸易类交易,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2019年虚增收入2312.77万元,占2019年营业收入的1.73%,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佳讯飞鸿时任董事长林菁、时任总经理郑贵祥、时任财务总监朱铭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佳讯飞鸿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公司网站介绍,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初,2011年A股上市(股票代码:300213),截至目前,公司注册资金达5.95亿元。目前公司构建了以智慧指挥调度、综合监控、应急通信、智慧防灾、智慧感知及无人系统为主的产品线及安全、可靠、经济的解决方案,产品应用于交通、国防、能源、政府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