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深交所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中程)下发监管函。由于*ST中程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20.30%,达到披露标准,但*ST中程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收深交所监管函
在深交所下发的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136号中,披露了此次*ST中程信披违规的详细缘由。2024年8月7日,*ST中程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显示,2024年1月18日至7月29日,公司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3540.38万元;8月1日,公司收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涉案金额3874.97万元。综上,截至2024年8月1日,*ST中程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7415.3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20.30%,达到披露标准,但*ST中程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ST中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8.6.3条的规定。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3条内容中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一)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二)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三)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稳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四)本所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据此,*ST中程涉嫌信批违规。
深交所监管函中所述*ST中程与8月7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中显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收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案号:(2024)鲁0202民初10942号),原告方为青岛海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方为中资中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认为2020年11月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青岛科学仪器产业园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共建青岛科学仪器产业园。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场所,并提供房屋、装修及设备采购等。《合作协议》约定由被告负责完成企业招引、科技部科学仪器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基地(国家级)落户等任务目标,但被告未能依约任务目标。经原告多次沟通与提示后,被告仍未能依约完成相关任务目标,致使《合作协议》已无法继续履行。因此原告依照《合作协议》,已通知原告解除合作协议,但被告未及时向原告支付租金及实际投入的装修费用等成本。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腾交房屋,并向原告支付投入款项及逾期利息,以及支付实际使用期间的房屋租金,以上两项诉请金额共计3874.97万元。
截至目前,该案件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3月10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元路西侧(空港工业聚集区),主营业务包括绿色电网建设、电力电能开发、海外矿产运营、工业园区开发,以及国际贸易等综合性业务等。公司前身是由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山东省电力局物资处、青岛市电业局和青岛变压器集团公司于1998年合资组建的国有企业——恒顺电器有限公司。2010年恒顺电器完成股份制改革,并于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目前第一大股东为市国资委下属大型国有企业——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半年“披星戴帽”,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277.98%
今年4月底,由于青岛中程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521.44万元,公司股票交易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青岛中程”变更为“*ST 中程”。
随后,*ST中程出现了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今年5月,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8月15日,*ST中程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披露,2024年上半年,*ST中程实现营业收入4953.82万元,同比下降84.11%;归母净利润为-1.04亿元,亏损规模较去年同期扩大277.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亿元,同比减少1.06亿元;总资产28.65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18亿元。
*ST中程在半年报中称,公司报告期内亏损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镍电项目处于后期收尾阶段,毛利贡献额较低;二是2024年上半年BMU镍矿RKAB额度尚未获批,暂未开展镍矿的开采与销售。
2019年起,*ST中程至今已经连续亏损五年。2019-1022年四年期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59亿元、-4.08亿元、-1.29亿元、-1.53亿元,2023年度四个季度净亏损为人民币11.6亿元,尤其是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6亿元。
8月15日,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决定清算并注销青岛中资中程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恒顺众昇集团南非有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实业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